投資移民

step 1

移民條件

1. 設立公司⽂件流程

投資人在香港或澳門提供公司名稱及相關文件

2 投審會核准

文件送審,待投審會核準

3. 開立銀行⼾⼝

投資人本人在台灣開設公司籌備戶之銀行帳戶

4. 匯入資本

投資人需自香港或澳門匯入資金於公司籌備戶

7. 居留證申請

公司成立後即可申請投資居留證

6. 公司成立

將文件送至投審會及市政府,約需10-15個工作天

5. 資⾦結匯

確認資本額全數匯入公司籌備戶口

step 2

入籍條件

公司設立完成後可立即申請居留證

需要滿足居住要求,即居住滿一年且離境不超過30天,或連續2年內,每年實際居住超過270天後,公司實際營業並正常報稅才能申請定居證,取得台灣護照。

step 3

營運要求

香港移民文件
step 4

所需⽂件

step 5

服務範圍

陪同辦理⽂件驗證、簽署代辦授權、編寫有關申請文件、代辦授權或陪同台灣開銀⾏戶口、代辦授權結匯、驗資、租辦公室或店面、租賃買賣房屋、提供報讀學校資訊、台灣保證人服務、創業顧問服務、公司註冊、稅籍註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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